2016-10-19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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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須知

Reservation Notice / 訂房須知
1.入住手續(Check in): 本飯店接受辦理入住時間(Check-in)為商務房:平日15:00後;車庫房:平日19:00後,假日22:00後(請見房間介紹說明;最晚保留時間(keep the room on the latest time):24:00),訂房者請出示「訂房成功單」及「身份證件」以便辦理。
2. 延遲入住時間:訂房者於住宿當日,因故無法於「最晚保留時間」前辦理入住手續時,訂房者(或住房者)必須提前告知飯店。如未與飯店協議入住時間又超過保留時間未辦理入住手續,則視訂房者(及住房者)無條件放棄訂單(住宿權益)。
3. 退房手續(Check out):本飯店退房時間(Check-out)為 (12:00前),訂房者與飯店之其他交易﹝如續住、加床、餐費、小費、電話費…等﹞所發生之費用,必須與飯店現場結清。
Reservation Notice / 取消規則
訂房者因故取消訂單辦理退款,依下列標準申辦:
※請注意!非客服時間(晚上六點過後)之申辦異動,皆為次日計算及辦理。
► 住房日30天前辦理者,訂單費用扣除總計5%為手續費。
► 住房日14天前辦理者,訂單費用扣除總計10%為手續費。
► 住房日7天前辦理者,訂單費用扣除總計15%為手續費。
► 住房日4天前辦理者,訂單費用扣除總計30%為手續費。
►住房日1天前辦理者,訂單費用扣除總計50%為手續費。
► 住房日當日辦理者,訂單費用扣除總計100%為手續費。
► 住房日當日不得辦理。
► 住房日當日未辦理入住手續者,視同住房,已付訂單之訂金將全額沒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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